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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协议

发布时间:2017-06-28 14:53


甲方:海牛(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形式

1.1定义

SOP(SalesByPOP):指乙方根据本协议利用甲方提供的前端网站和交易平台完成商品销售和货款收取等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经营模式(以下简称SOP模式)。

甲方:指以海牛(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海牛平台,本协议及附件中除非另有所指,海牛平台包含了海牛(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推广渠道平台,乙方同意海牛平台履行本协议。

1.2在SOP模式下,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资源和服务:

①前端网站:提供www.hinew.com.cn前端网站。

②交易平台: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双方同意:

1)第1.2条第2项服务由海牛(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并由其向乙方提供相关发票。乙方与其结算,并支付相关费用。

2)乙方同意在SOP模式下,乙方根据消费者所下订单,进行相关操作,随后才能完成相应的结算流程。

2.乙方销售商品种类及甲方服务费

2.1乙方须按固定费用或固定比例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固定费用指乙方每完成一笔订单须向甲方支付的费用固定比例指乙方每完成一笔订单须向甲方支付该笔订单交易额的百分比。

2.2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暂不收取。

2.3乙方在www.hinew.com.cn上经营的商品类目清单(可另附清单)及甲方服务费比例见附件一。

3.结算与保证金

3.1代收结算

3.1.1甲乙双方同意结算流程及结算日(见附件二)。

3.1.2结算条件:乙方应与甲方授权的人员进行对账结算。未经甲方授权的人员擅自与乙方及乙方人员的对账行为均不被甲方认可。

3.1.3支付方式:电汇或电商第三方支付平台。

3.2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协议后日向甲方支付商品质量和服务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   元。协议终止后,如乙方未发生违约行为,且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致使甲方遭受国家有关机关处罚、裁决赔偿等损失,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清户申请,甲方审核通过后三个月内将保证金余额归还乙方,乙方同意该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如乙方无故停止经营,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情形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甲方扣划保证金后,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补齐,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销售款中扣除。

4.乙方入驻资质

乙方应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附件未列而依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乙方亦应一并提交。如乙方提供虚假、失效文件或提供文件不及时,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5.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提供交易平台(包括商品展示系统、商品销售系统、后台管理系统)及相应的技术支持。

5.1.2甲方有权随时变更、升级交易平台相关服务及其功能,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平台进行系统维护,有权在交易平台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提供其它语种服务,除非甲方另有说明,否则变更后的服务等仍适用本协议。甲方在行使前述权利时,将尽可能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乙方。

5.1.3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交易平台的使用规则,如规则发生变更,甲方将在交易平台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对规则的变更等事项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按原规则履行协议或终止合作。

5.1.4甲方有权对乙方注册数据、发布的信息和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内容有权不经通知即删除,并将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交易平台上公布;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或疑问有权向乙方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出说明或改正。对于乙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侵权责任并/或解除本协议。

5.1.5甲方无义务参与或解决乙方与甲方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易而产生的纠纷。

5.1.6若有顾客向甲方投诉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销售侵权、假冒伪劣或有其他问题的商品;销售方式、宣传图片或商品信息等侵权或违法;销售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提供非法服务;其他甲方认为不宜继续销售的情形,甲方可按下述方式处理:对该商品进行即时下架处理,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授权经营证明文件,乙方应在3日内提交。若乙方不能提供或经查投诉属实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解除本协议;2)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3)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生效到上述行为发生时为止乙方通过SOP模式销售商品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4)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乙方完成商家注册流程后,将获得在使用服务时必须与自设密码共同使用的“商家用户名”。乙方应妥善保管用户名及密码信息,不得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对利用该用户名和密码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

5.2.2乙方保证接受并遵守甲方交易平台上公示的各项规则,并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商品信息和其发布于甲方交易平台上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合法,符合公序良俗。

5.2.3乙方应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的公示内容,同意甲方一经公示各规则的变更等事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书面通知。如有异议,乙方应在公示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暂停使用甲方资源和服务,并自愿接受甲方就是否终止合作和如何继续履行协议的决定;如乙方继续使用甲方交易平台或未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异议内容的,视为乙方完全接受交易平台规则的变更等,并认可该变更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5.2.4乙方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5.2.5乙方保证其已通过或取得所销售商品(含所有配件)需要的各项审批或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附件要求)对其所售商品享有唯一的、合法的所有权,且商品销售和交付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5.2.6乙方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符合地方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乙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不销售水货、假货、旧货及其他有问题的商品,由于商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5.2.7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自身售后服务承诺及与甲方的约定,提供商品“修理、更换、退货”等售后服务,同时保证按照本协议及附件要求履行其他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义务。

5.2.8乙方同意甲方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交易平台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5.2.9乙方同意不将甲方所有的任何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用途以外,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以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在交易平台上的任何资料。。

5.2.10乙方同意对其未及时通知或未及时更新信息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给甲方(包括其合作伙伴、代理人、职员等)造成损失的,乙方同意全部赔偿。

5.2.11乙方在此授予甲方全球通用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甲方有权对该权利进行转授权),使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乙方公示于网站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5.2.12乙方保证维护甲方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不得作出任何有损于甲方“品牌形象”和声誉的言论及行动,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故意诋毁或损害甲方声誉的言论或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2.1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使用甲方商标、标志及企业字号,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5.2.14乙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或者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者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2.15乙方不得采取在配送包裹中夹带宣传资料、发布优惠促销信息等方式吸引甲方客户到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否则按照本协议7.1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2.16乙方承诺未隐瞒任何其他信息以致足以影响甲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

6.违约责任

6.1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犯第三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或销售水货、假货、旧货、不合格产品等非正品新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所涉商品在交易平台销售额10倍的违约金或者壹拾万元人民币,二者以高者为准,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冻结账号、冻结资金、终止合作等措施。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补偿、行政部门的处罚、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

6.2若因乙方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等原因导致甲方被顾客投诉、起诉的,甲方有权选择与顾客和解、调解或诉讼,乙方应承担由此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和解或调解支付给顾客的赔偿或补偿、法院判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行政机关处罚等),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商誉赔偿金。

6.3乙方之代理人、受任人、受雇人、股权所有人之一切行为均代表该方,其违反协议之行为视为乙方之行为,乙方应对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6.4因发生以上条款约定行为致乙方被甲方处罚或双方终止合作,乙方仍需继续执行售后服务并对已售出商品承担一切责任。

6.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所有费用,应在该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7.责任免除

7.1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甲方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甲方无义务对使用交易平台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或偶然性的损失或破坏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损失或破坏是否源于疏忽、违约、诽谤、侵权甚至电脑病毒等。

7.2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7.3使用交易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8.协议的终止

8.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限内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署书面终止协议

8.2因乙方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甲方认为其合法权益可能受到影响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8.3除9.2条外,本协议规定一方具有单方解除权的,该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后本协议终止。

8.4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协议继续履行售后、剩余货款结算、保证金退还等缮后义务。

9.不可抗力

9.1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暴乱、罢工(含内部劳工骚乱)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因前述不可抗力导致协议再无履行可能的,协议终止。

9.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于七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协议及其附件、补充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变更、履行、管辖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则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1.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1.1本协议有效期自 2017   01  01 日起,至  2017   12  31 日止。如本协议已到期,但新的协议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协议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协议签订之日,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1.2本协议执行中,对其条款进行变更、修改和增减相关附件,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协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简体汉字版本为准。

11.4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12.其他约定

                                                                          

                                                                          

(以下空白)

 附见一:商品类目及服务费用比例

商品一级分类

商品二级分类

固定费用(元/单)

固定比例(%/单)

平台使用费

见系统后台

全部

例:  /  /

订单额2%-5%

(见系统后台)

暂不收取

 

 

例:  /  /

暂不收取

 

 

例:  /  /

暂不收取

 

附件二:结算流程及结算日

甲乙双方同意结算如下:

1,每个月15日至下月14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结算周期内,“已完成”状态的订单作为结算依据。

3,每个结算周期的次日系统自动生成代收结算单。

4,代收结算单,经双方核对一致后,乙方于当月20号前开具发票给甲方。

5,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核对无误,甲方于当月开具佣金发票给乙方。

6,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核对无误,于下月15号付款给乙方指定账户。

 

(以下空白)


附件三

反商业贿赂协议

为了维护客户与公司的共同利益,促进双方良好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维护双方供销体系,反对商业贿赂行为,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指的商业贿赂是指“乙方为获取与甲方的合作及合作的利益,乙方或其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甲方员工的一切精神及物质上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回扣、娱乐、旅游等。

第二条

商业贿赂限制:本协议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的馈赠。

第三条

甲方任何员工、部门不得以甲方或非甲方名义向乙方索取或收受金钱、物品及任何形式的馈赠。如乙方发现甲方员工存在上述行为,乙方及其员工可以向甲方举报,甲方根据情况给予举报方5000元至2万元奖励。

第四条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乙方或个人名义向甲方任何员工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物品、有价证券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正当利益。否则均视为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礼金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支票、信用卡等。物品及馈赠品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样品或其他商品、娱乐票券、会员卡等,货币或货物形式的回扣、回佣、就业或置业,乙方付款的旅游、宴请及个人服务等。

第五条协助义务

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对于乙方的协助,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乙方更多的商业机会。

第六条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规定,贿赂甲方任何员工,以图获取任何不正当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或不配合甲方查处其员工的受贿行为的,甲方停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并依法对乙方采取诸如冻结所有应付帐款的措施,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作为违约金。

(以下空白) 

附件四

消费者保障服务协议

1.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根据上下文含义另有所指,本协议所称商家,即《海牛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之乙方;海牛平台即《海牛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之甲方。

1.2消费者保障服务:是指商家根据本协议及海牛其他公示规定的消费者保障服务项目,

就其通过海牛平台开放平台发布商品出售信息并向海牛平台买家(下称"买家")出售的商品,向买家提供的相应的商品售后服务。消费者保障服务是商家向买家提供的服务,商家是该服务责任者,海牛不是相关的责任者。海牛可在海牛平台不时公示新增的服务项目或服务项目修改。

1.3保证金:指商家根据与海牛签订的《海牛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规定,缴存并授权海牛处置的用于赔付的资金。海牛可以依据本协议、与商家签署的其它协议、海牛平台有关规则冻结、使用、处置保证金。

1.4先行赔付:当买家通过海牛平台进行交易后,若因该交易导致买家权益受损,买家有权在交易成功后向海牛发起针对商家的投诉,并提出赔付申请。当海牛根据相关规则判定买家赔付申请成立,则有权直接扣除商家相应金额款项赔付给买家。海牛行使该授权不意味着海牛取代商家成为交易销售方,或取代商家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作为商品销售方应承担的任何或所有义务。即便本协议终止,海牛仍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因本协议有效期内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买家索赔。

1.5罚金:本协议所称罚金,是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商家违反本协议及其他规定需向海牛平台支付的专项违约金,商家有前述情形的,应叠加适用罚金及《海牛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或其从属规定中的违约金、赔偿金。

2.协议内容、修改

2.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正文提及的规则及所有海牛平台上关于“消费者保障服务”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下称“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如实描述服务规则》、《七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则》、《正品保障服务规则》、《十五天无理由换货服务规则》、《数码与家电30天维修服务规则》。所有这些规则都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规则的修改与发布:海牛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已有规则或制定发布新规则,海牛将在海牛平台上刊载公告,通知商家。如商家不同意相关变更,商家必须提出协议终止申请。修改或新规则一经在海牛平台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海牛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商家对修改不作出书面异议则视为商家接受相关修改。

2.3本协议与《海牛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规定有不一致的部分,按本协议执行。

3.商家的权利义务

3.1商家有义务优选高质量商品,维护海牛平台及商家商誉,不得发布和销售任何假货、水货、A货、二手货、翻新货、返修货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售商品及海牛平台规则规定禁售商品等禁止销售商品,否则商家同意一经发现禁止销售商品,海牛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商家至少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有权直接从商家保证金及其在海牛平台销售款中划扣相应罚款金额,若金额不足,商家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海牛上缴相应罚款金额,逾期未缴纳,海牛自逾期之日起收取罚款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日滞纳金,直至商家缴清罚款及产生的滞纳金,否则海牛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提起法律诉讼,商家承担给海牛造成的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3.2商家同意遵守海牛平台公示的规则、文件、问答。

3.3当买家根据有关规则提起索赔后,商家有义务严格履行本协议及海牛平台有关规则,支持并配合海牛执行本协议并支持海牛根据其判断作出的行为。

3.4商家在此授权海牛有权冻结或处置其缴存的保证金。

3.5商家应按以下规定缴存并授权海牛处置保证金:

3.5.1保证金的缴存与冻结:

在商家确认并接受本协议后,商家应按海牛规定或通知的金额缴存保证金,同时海牛冻结该笔保证金。海牛有权根据商家之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商家调整保证金金额。

3.5.2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除保证金的冻结外,海牛有权按以下方式对保证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1)如协议期内商家未有违反海牛各项规则的行为,且在协议期内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产生的纠纷都处理结束,则在协议终止后,海牛将在协议期内的最后一笔交易完成后3个月内解除对保证金的冻结,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2)海牛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a)商家同意:若商家在海牛平台发布商品、达成交易、履行交易相关义务中,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海牛平台任何规则或违反其对买家的承诺,或被买家投诉、索赔时,海牛有完全的权利和权力根据海牛自行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地,直接使用保证金对买家进行赔付。

(b)如商家违反本协议、商家与海牛的其它协议或海牛平台任何规则,给海牛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的,海牛有完全的权利和权力根据海牛自行的判断,无须承担责任地,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海牛损失的金额,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海牛可继续向商家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海牛有权无限期继续冻结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3.5.3海牛如使用保证金进行任何赔付,将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等)通知商家。在向商家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将说明赔付原因及赔付金额。

3.5.4若在商家保证金不足时,海牛没有使用自有资金向买家支付赔偿金、补偿金、抚恤金或其它任何款项的义务,但若海牛进行了该等支付,海牛根据上述(b)项的规定要求商家赔偿,包括但不限于:

1)要求商家偿付海牛的损失,且在指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

2)将从商家在海牛平台的销售款中直接划扣给海牛,以补偿海牛所遭受的损失;如海牛的损失通过上述二种方式仍无法弥补,则海牛有权单方面终止向商家提供的一切服务,而且继续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3.5.5商家对买家、

任何第三方以及海牛的赔付责任不以保证金的数额为限。海牛不对买家或者其他权利人承担任何赔付、赔偿义务,但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将商家的保证金用于保障对买家或其他权利人的利益。

3.5.6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家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责任。

4.海牛的权利义务

4.1如买家在海牛平台购买了商家的商品,并按海牛平台有关规则提起索赔,则海牛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海牛平台有关规则及买家提供的资料和证据,以其独立判断确定买家索赔是否成立,如索赔成立,海牛有权划扣商家保证金向买家进行赔付,而海牛对买家、商家没有任何责任。

4.2海牛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其他规定冻结、解冻或处置商家的保证金。

4.3海牛可以但没有义务根据海牛平台有关规则向商家及(或)买家索要有关证据,并可以仅以普通人身份对商家及(或)买家提供的证据资料进行表面审查,并根据该证据做出独立判断。其中:

1)买家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签收商品图片、品牌商专业检测凭证、国家质量监督局开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凭证等;

2)商家提供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正规的进货发票、品牌经销商授权经销凭证等。

5.免责、责任限制、索赔及诉讼时效

5.1如因任一方提交的信息、数据不实导致任何责任,海牛均不承担。商家和买家应保证其提交的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己方以及对方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

5.2海牛无须对其做出的不完美的、有瑕疵的、不妥当的或者错误的赔付、理赔、支付、处置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5.3商家同意海牛对与本协议相关的以及由于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导致的所有的责任,不管是否与违约、侵权相关,也不管由于故意还是过失,也不管商家是否向海牛支付或给予过任何费用、款项、利益,在任何情况下,赔偿限额都不应超过3000元人民币,这并不影响海牛根据本协议、海牛参与的其它协议、海牛规则享有的免责、责任限制的权利。

(以下空白) 

附件五:厂家\供应商应提供的合法资质文件

1. 基本资质证件签约供应商为所经营商品的生产制造厂家或代理商

 

证书名称

资质要求及涉及类别

1.1

营业执照

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每年3—5月进行年检;如为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

1.2

税务登记证

有效期内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

有效期内

1.4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质量检测报告

所有在店经营的商品的检测报告;有效期内;(食品类检测报告有效期半年,用品类商品检测报告有效期一年)

1.5

商标注册证

效期内;注册申请人与生产企业相同;如不同需提供授权使用或转让使用证明

1.6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有效期内

1.7

开户银行许可证

有效的

1.8

授权代理书或授权销售证明书

代理商提供生产商授权经销的证明

2. 特殊资质证件特殊商品进店经营所必须提供

 

证件名称

涉及商品类别

2.1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保健食品类

2.2

音像经营许可证

音像制品类

2.3

图书经营许可证

图书制品类

2.4

卫生许可证

所有食品类

用品类部分商品提供:纸类/美容护肤类/清洁用品类/一次性用品类

2.5

生产许可证

食品类(QS标志):所有包装食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

用品类:助力自行车/电热毯/压力锅/化妆品/餐具洗涤剂/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

2.6

邮电部入网证

电话机/传真机类

2.7

中国国家强制性商品认

证证书(CCC)

插头插座/开关/电动工具/电冰箱和商品冷冻箱/电风扇/空调器/家用电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室内加热器/真空吸尘器/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电熨斗/电磁灶/电烤箱/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微波炉/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吸油烟机/液体加热器和冷暖饮水机/电饭锅/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乳胶制品(橡胶避孕套)

2.8

化妆品卫生审核备案证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类

2.9

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

生许可批件

化妆品类(染发/烫发/祛斑/防晒/美乳/苗条/生发等)

2.10

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

进口化妆品类

2.11

国产消毒药剂和消毒器

械卫生许可批件

清洁用品类(消毒剂/洗洁精等)

2.12

在京销售一次性使用医

疗卫生用品审核登记备

案证明

卫生用品类(纸类/卫生棉/化妆棉等);急救用品(绷带/纱布等

2.13

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

进口食品类

2.14

进口商品报关单

进口商品

2.15

绿色食品证书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2.16

无公害农商品认证证书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2.17

有机食品认证证书

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在包装物上注明此项认证

2.18

各类荣誉证书

装物上注明的各类荣誉称号的相应证书

(以下空白)

 

(签字页)

甲、乙双方已仔细阅读《海牛平台供应商合作运营协议》及其附件双方同意遵守以上约定,并签字盖章确认:

 

 

甲方:海牛(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2017年1月1日

签订地点:上海